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否合理要求公司索取赔偿? 本人夫妻两人于2006年7月入职与潮州某陶瓷公司,任职生产部主管。公司现为我上班时间有兼职理由在于2011年6月下午用电话方式突然辞退。
在任职期间一直未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有扣社保。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向公司索取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谢谢!
在任职期间一直未有签定劳动合同但有扣社保。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应该向公司索取赔偿?申请劳动仲裁是否有效?谢谢!
2011-06-18 06:48 892934……(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6-18 07:5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社交社保、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1-06-19 14:16
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要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