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合同的问题,请专家指教 本人6月底与链家中介、原业主签定了购房合同,并做完公正也缴纳的首付款,还没有过户。可房子处于出租状态,由于个人时间问题,当时和业主商量是否可以提前交钥匙以便装修,业主答应,并在合同上签好本月27号交房,可如今已经过去4天了,业主一直没有支付租户的违约金,租户也不搬走,几次催也不见效果。请问这种情况业主算违约吗?(听说一般都是过户以后才交钥匙的)当时合同中写的逾期不交房需按天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是否还有效呢???
2009-07-30 13:55 nunuba……(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30 14:01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卖方应当在交房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则原承租人有权继续承租
2 孙新律师 2009-07-30 14:11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原业主违约,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
3 孙新律师 2009-07-30 14:12
1、你们关于交房的约定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按时交房,如果预期不交房的,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承担约定的违约金。
2、关于购房与租赁的关系,你的买房行为并不能破原租赁,也就是说承租方有权继续租赁房屋。对此,你可以依第一条解释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2、关于购房与租赁的关系,你的买房行为并不能破原租赁,也就是说承租方有权继续租赁房屋。对此,你可以依第一条解释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4 孙新律师 2009-07-30 14:36
你好,合同约定27日交房,却逾期未能交房,业主属于违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有效,你有权要求房主交房并支付违约金。
5 赵江涛律师 2009-07-31 09:22
业主算违约,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6 110网律师 2009-08-01 22:05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