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于2013年申请并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14年离婚,经济适用房归男方所有(产权人) 夫妻双方于2013年申请并购买了经济适用房,2014年离婚,经济适用房归男方所有(产权人),女方无住房,现租住私房,请问女方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2015-10-13 00:11 ask201……(广东-广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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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男方父母出资金20万,主要申请人是丈夫,第二申请人是我。离婚了怎么分配
8个回复结婚前男方家买的经济适用房,结婚后房产证出现夫妻双方名字,如果现在离婚房子是不是归男方家所有?
3个回复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产权是共有的,离婚后双方协商房子归男方所有
1个回复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汽车一辆,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父母出资2万,离婚时,女方要求汽车归其所有,
1个回复您好,我刚协议离婚,有1套经济适用房,由于我是农村户口,当时购买由男方户口申请
3个回复婚后以夫妻二人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女方父母付的全款,房证的名字是女方,如果离婚后,男方能分割房产吗?
6个回复请问夫妻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方父母给付了全款,并登记其子女名下,那么这个经济适用房在离婚后还属于其
2个回复夫妻要离婚,已经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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