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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男方父母出资金20万,主要申请人是丈夫,第二申请人是我。离婚了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济适用房,男方父母出资金20万,主要申请人是丈夫,第二申请人是我。离婚了怎么分配 产权还没下来,如果产权证上有我们夫妻共同的名字,离婚后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这20万,虽然是男方父母出的钱,但我们结婚收的彩礼前共是27万 都交由男方父母保管。如果产权归男方所有,我如何维护我权益,争取这房子呢? 购房的票据都是我老公的名字。
2013-07-25 15:57 236651……(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25日 16时01分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25 16:2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 何青超律师  2013-07-25 16:27
你好,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4 梁森律师  2013-07-25 16:3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5 王晔律师  2013-07-25 16:36
婚后购房,平均分割,注意保留你把彩礼交给男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据
6 110网律师  2013-07-25 17:09
你好,就你所述,无论产权证有无你的名字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 都燕果律师  2013-07-25 17:30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8 龙成律师  2013-07-25 18:05
收集证据,包括录音,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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