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讨租金 2007年9月我与上海思来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定了一份”酒店式公寓租赁合同”.把我位于江苏省吴江市芦墟镇联南路1号中加教育园温哥华特区酒店5号楼610室租赁给上海思来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07年12月1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至.合同规定,每下一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支付上季度发生的租金.每季度租金8694元.现我不能按时收到租金.我要上门催讨多次,他们拖2个多月才付.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按时支付租金,并支付延误期的违约金吗
2011-06-14 10:08 slx(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4 10:38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如对方仍不及时支付租金,可以起诉对方。
如对方仍不及时支付租金,可以起诉对方。
2 110网律师 2011-06-14 10:40
可根据合同主张对方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详细可来电咨询。
详细可来电咨询。
3 张伟律师 2011-06-14 11:05
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如仍不付,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拖欠的租金,
具体还要看一下合同。
具体还要看一下合同。
4 110网律师 2011-06-14 12:50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这是你的权利。
最好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
最好在起诉的同时进行财产保全。
5 李军律师 2011-06-16 12:02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