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调离原岗位,怎么办?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四个月了,因工资比较低,前段时间我递了辞职报告,但我们公司领导找我谈话,让我安心在这里上班,工资的事他会处理,所以我就真的安心上班了。但是今天早上公司突然领了一个新人进来,说要代替我的工作,然后把我调的别的岗位去,调的岗位不如我现在的岗位,我心里不乐意。我当初要走的时候,是公司留我的,现在却突然招个人来接我的工作,我工作一直很认真,没有出什么问题。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义,我可以拒绝公司把我调离原岗位吗?还有公司未与我签任何的劳动合同,我可以用什么理由告公司吗?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利义,我可以拒绝公司把我调离原岗位吗?还有公司未与我签任何的劳动合同,我可以用什么理由告公司吗?
2011-06-13 14:27 音书(江西-新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6-13 14:35
调岗如果不服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辞退你无须支付1个月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至于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签订,如果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第二个月起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至于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签订,如果拒绝,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从第二个月起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1-06-13 14:57
1、虽然公司没和你签书面合同,但你已实际和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因此,公司未与你协商一致,不能随便变更你的工作岗位。你可以拒绝。
2、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告公司并要求赔偿。
2、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告公司并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