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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移资产后,针对部分员工停工,发基本工资,合法吗?如何维权
公司转移资产后,针对部分员工停工,发基本工资,合法吗?如何维权 2015年7月份,公司主要负责人宣布离职,带走了部分员工、设备仪器、研发中的项目和客户资源,成立了新公司。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发布通告宣布公司因经营困难,自8月1日无限期起全面停工停产,8月起申请人工资调整为1500元,并要求申请人后续仍按原出勤制度到岗。2015年9月30日,被申请人通告宣布继续无期限停工停产,但不再要求申请人继续到岗,并于当日以现金形式发放1208元(1500减去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291.88元)作为8月工资。 
但事实上公司生产经营仍在进行,相关职工也仍在正常工作领全额工资,只正对部分员工停工。 请问,以上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现在到手只有1208元,
2015-10-10 15:05 tommy2……(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5-10-10 15:19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10-10 15:28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5-10-10 15:08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4 李小利律师  2015-10-10 15:28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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