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结婚后买的房子,但是我们共借款9万(其中有她叔的三万,她姐的一万.我父母的三万五,我叔的一万,她朋友的五千)。当时什么借条都没有打,但开庭的时候她说没有看到我父母和我叔的钱,而且她还借了他父母三万,她妹的三万,这样一来她自己就借了10.5万,而我们的房子当时价格是13.5万,其中有我们自己的三万元,但是从买房子到装房子都是我自己办的,所有的单据我这都有。请问这些借款能不能成立啊,她自己多说借的6万好使吗
2011-06-12 08:51 suaiya……(山东-烟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12 08:54
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认定
2 张 静律师 2011-06-12 09:03
你要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些借条是存在的,如:对方承认借条的书面、录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