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房屋转让相关事宜
房屋转让相关事宜 您好, 请问:用别人的名字买的单位房,双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甲方、乙方、公正人进行了签字。但未过多久甲方应车祸去逝,家属提出房屋补偿,不知如何办理?
2011-06-11 21:06 吴难(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6-24 10:26
按原协议履行。
2 陈晓云律师  2011-06-11 21:34
按原协议履行。
3 康治斌律师  2011-06-11 21:5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2,《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3,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但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原房主可以随时违约不同意过户,而购房人只能按购房协议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但无法要求房屋的产权。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受物权能否变动的影响,即使物权不能变动,债权合同仍然有效。
    4,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4   2011-06-12 08:00
继续履行合同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