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 原告人:胡某。男,汉族
被告人:湖南省XXX人民法院
法代表:谢某,男,该院院长
案由:相互勾结,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判决三案(2012年隆法执行69号,(2011)隆行初字40号,(2012)隆行初字57号
详细案件:在2009年隆法名266号案中,法官李某以虚假材料执留本人5天,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本人事申请复议,并上访到市政府。市人大,一直没给一个复议结果,又于2012年执行1000元处罚。执行后本人又找过法院纪检书记一直认为他们程序合法,在(2012)隆行初字57号案中,又委托行政庭王某伪造一分虚假材料并在(2011)隆行初字40号和(2012)隆行初字57号中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判决,为此根据刑法第399条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请求事项:(1)请求判决被告人依法承担原告人15万人民币,并依法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2) 请求撤销(2012)隆执字69号,(2012)隆法行40号判决书,(2012)隆法行57号判决书和(2012)横镇决定1号判决书
委托要求:只找北京地区律师,有实力的电话联系!
被告人:湖南省XXX人民法院
法代表:谢某,男,该院院长
案由:相互勾结,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判决三案(2012年隆法执行69号,(2011)隆行初字40号,(2012)隆行初字57号
详细案件:在2009年隆法名266号案中,法官李某以虚假材料执留本人5天,并罚款1000元人民币,本人事申请复议,并上访到市政府。市人大,一直没给一个复议结果,又于2012年执行1000元处罚。执行后本人又找过法院纪检书记一直认为他们程序合法,在(2012)隆行初字57号案中,又委托行政庭王某伪造一分虚假材料并在(2011)隆行初字40号和(2012)隆行初字57号中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判决,为此根据刑法第399条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请求事项:(1)请求判决被告人依法承担原告人15万人民币,并依法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2) 请求撤销(2012)隆执字69号,(2012)隆法行40号判决书,(2012)隆法行57号判决书和(2012)横镇决定1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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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08:49 huchun……(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5-10-08 09:13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的,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2 徐卫东律师 2015-10-08 09:14
你好,这是可以办理的,建议委托律师吧。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3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10-08 09:15
可以委托律师为其代理
4 朱孟喜律师 2015-10-08 09:51
这个材料起草的不行 不符合要求。也没有充分的论证 说服力还不够。具体可以面谈 具体商议
5 张仁藏律师 2015-10-08 10:49
您好,
需要维权帮助可以来电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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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孙新律师 2015-10-08 11:23
建议带材料来所详询
7 110网律师 2015-10-08 15:00
建议委托律师吧。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8 张敬辉律师 2015-10-09 01:42
可以委托我们帮您办理,具体情况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