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民事纠纷问题 我爸爸是个公交司机。在上班的时候。因在不允许停车的地方没有停车。被一人无故殴打。我爸爸年龄已经六十岁了。后在公交公司人员的陪同下与此人讲理的情况下,对方又与我爸爸争吵。在此时,我与两个朋友刚好遇见,上前讲理,对方拿出匕首,我们便与对方发生打架事件!结果是对方头上被凳子砸了。缝了八针。现对方一直走关系搞轻伤,但是轻伤不够格,我方一人被捉,刑政拘留15天!对方住院。想利用关系要我们赔偿大额费用。我家庭情况不好。赔不起。我的意思是对方打了我爸爸我才上前劝解,后发生的打架事件。我们是平民老百姓。对方关系大。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2009-07-28 13:33 wangta……(湖北-黄冈)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8 16:57
属于混合过错,应当相互赔偿。
2 孙新律师 2009-07-28 13:52
就合理的费用与对方协商赔偿。
3 110网律师 2009-07-28 21:58
我可以提供法律帮助,欢迎电话或当面咨询武汉张律师,预约电话:15907127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