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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问题
民事纠纷问题 08年10月骑摩托车碰倒一大爷,09年10月交警部门调解,这位大爷医药费8200元,我已经付了2000元,后来打一欠条给他(6200元),然后我到保险公司报销了5600元,其中有治疗脑部的药2600元保险公司不给报销,于是我到这位大爷家商量,保险公司不给报的钱双方共同负担,但大爷不同意后又到法院起诉了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0-01-14 14:21 ddd111(山东-威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1-14 14:26
1、你打欠条及调解时已经认可了全部金额,不能再反悔,保险公司不报销,是你们之间的问题,和你与大爷之间没有联系

2、你应当支付
2 孙新律师  2010-01-14 14:35
你们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结案的,但不清楚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不过,从你的表述似乎可以看出,撞伤部位不是在脑部,那么脑部的医疗费用当然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也许当时你并不知道8200元医疗费用中包含2600脑部医疗费用,如果这样,你可以以重大误解进行抗辩。
3 程才律师  2010-01-14 21:29
你好,你与大爷的赔偿额因你打欠条是你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擅自反悔,你与保险公司是保险合同关系,按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对方既已起诉你,就要积极应诉,自己如果不能很好应诉,可请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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