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 您好!我是经营小饭店的,规模小没有营业执照。2014年5月20日厨师来店里索要工资没谈妥,遂将我拽到偏僻的河边殴打,导致我轻微脑震荡,并昏迷水中。后他报警说我把他打了,警察来了以后让我家人打120,我出院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警察说不构成立案条件,最可气的是警察说对方也有伤建议调节。我不服,就多次上告分局,事情拖到了2015年1月20,派出所才不情愿的给我开了民事起诉证明。到法院也多次碰壁,后来因为我爷爷病重需要照顾,无奈关闭了饭店回了老家。
直到2015年10月爷爷去世我才抽出时间来天津。我平日里对厨师那么好,实在是受不了被厨师辱骂殴打的气。所以想拿着派出所开的民事诉讼证明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律师: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吗?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多少费用?从起诉到结案有时间限制吗?如果被告人失联了怎么办?
直到2015年10月爷爷去世我才抽出时间来天津。我平日里对厨师那么好,实在是受不了被厨师辱骂殴打的气。所以想拿着派出所开的民事诉讼证明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问律师:我现在还可以起诉吗?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多少费用?从起诉到结案有时间限制吗?如果被告人失联了怎么办?
2015-10-04 12:17 信仰正义(天津-津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秀章律师 2015-10-04 12:21
可以到法院起诉
2 颜培卿律师 2015-10-04 12:23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1年建议你尽快起诉。
3 宋超律师 2015-10-04 15:22
这是可以诉讼处理的
4 冯磊律师 2015-10-06 08:58
这是可以诉讼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