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年后还可以再追要孩子的抚养费吗 婚前育有两个孩子,离婚时法院判决小孩子归男方抚养,但在离婚十年的期间里男方一直未履行其抚养义务,也未支付任何费用给女方,现在孩子还在上学,未满十八岁,女方可以向男方追要这十年的代抚养费吗??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怎样的请求权??
2011-06-08 12:13 health……(山东-青岛)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06-08 12:15
孩子可以起诉,要求依法支付相关费用
2 孙新律师 2011-06-08 12:16
您好,男方抚养两个孩子,不用支付给你抚养费。如果你认为男方未履行抚养义务,可像法院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3 武传清律师 2011-06-08 13:20
建议你致电或者当面咨询。
4 李同红律师 2011-06-08 20:30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