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工赔偿问题,急急!! 我弟弟和范某合伙开店,店面装修,范某说他父亲是个小包头,手下也有几个做事的.(他父亲并没有证,而且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说劳动酬金).装修期间,一般都是他父亲叫的几个人做事,四天前早上,他父亲自己来店内帮忙,把一块玻璃搬出去的时候,不小心把手划伤,肌腱和血管都断了,已经做了手术,并在住院了,请问我弟弟该负多少责?范某该负责多少?他父亲本人应该负责多少?怎么赔偿?还要不要赔偿误工费?急!
2009-07-25 16:57 洛琳(湖南-衡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5 23:09
应当由你弟弟、范某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09-07-25 17:09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