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问题 我的舅舅和舅妈祖籍陕西省绥德县,在山西省交口县双池镇一农村常住30多年,俩人年龄50多岁,于2010年5月22日12时骑摩托过马路时被一辆迎面过来的大型货车撞了,我的舅妈当场被撞死亡,我的舅舅至今在汾阳市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生命垂危,三个孩子都已成家,死者现在殡仪馆,伤者不省人事,孩子们现在没有一丝依靠,举目无亲,生活都乱了方寸,也不知道肇事者应给赔偿多少钱?
2010-05-28 21:54 雪中傲梅(山西-吕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5-28 22:02
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你舅舅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诶、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鉴定伤残等级后腰支付残疾陪产进的,具体的数额需要来计算的。
2 孙新律师 2010-05-28 22:31
依据事故认定和户籍等核算
3 朱君秀律师 2010-05-29 08:24
答;按照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划分责任后,以当地最低生活水平为基数,将各项赔偿相加后的总和就是死者的数额;伤者需要在伤情稳定后,按照伤残鉴定结果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