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开除有关补偿金的问题 本人2006年8月进入该公司,去年12月1起公司放假,每月及时发放珠海最低工资标准80%的工资,今年6月底通知我7月1号上班,至7月22日公司以犯纪(实际是公司不按实事、胡乱出的通告,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条例)原因将我开除。
公司拒绝支付补偿金,只结算本月工资。同时,公司拒绝提供任何开除通知给我个人。
请问,以上情况,工资补偿应该怎么计算?十二个月的平均把未出勤(放假期间发放600元)的工资计算在内,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我应该走哪些程序,过程需要掌握哪些资料? 公司不提供开除通知是否合法?
公司拒绝支付补偿金,只结算本月工资。同时,公司拒绝提供任何开除通知给我个人。
请问,以上情况,工资补偿应该怎么计算?十二个月的平均把未出勤(放假期间发放600元)的工资计算在内,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做?
我应该走哪些程序,过程需要掌握哪些资料? 公司不提供开除通知是否合法?
2009-07-24 14:51 狼道_(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4 16:31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09-08-02 16:35
可使用名片中“咨询律师”功能,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