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卖了,但前夫户口不迁,如果买房告我,我需要掏违约金吗? 房子与去年七月份卖出,去年八月份已经过户,卖房的时候已经告诉买家,不能立即入住,因为有官司,他们也同意了,去年年底除押金两万,剩余款项去年十一已付清。今天正式交接的时候,买房突然提出要求把户口全部清空,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忽略了这一项,找前夫他不愿意迁,法院和律师都说无法要求他强制迁离。现在买家说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在没有给我押金两万元得前提下,他们私自换锁了,这算不算他们默认交接了?里面还有东西,如果他告我,我可以告他物品丢失吗?水电已过户!如果他们要告我,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除了前夫的户口,其余均以迁出!合同中关于户口这样描述,“甲方应在收到全部房款九十日内,向乙方交付房产,并保证在九十日内所有户口全部迁出,乙方在接受房产的同时进行验收交接。”还有一条是“若甲方在立契后,不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房义务,乙方将行使房产所有者得权利,请求有关机关强制甲方迁出,并有权获取物业交接保证金,每延期一日,扣去物业交接保证金的5%” 合同上没有明确户口不签需要交付多少违约金,我这算违约吗?需要交违约金吗?我要打官司,能赢嘛?
2011-05-31 15:09 have61……(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31 15:26
这属于合同未约定明确后,对方可以和你协商,但不能硬来,建议你做工作让前夫迁出,否则这样买主也不会轻易罢休
2 110网律师 2011-05-31 15:43
你好:可以和买方协商,说明你的难处,前夫不迁不影响买房人
3 110网律师 2011-05-31 19:26
与买房人协商,另外起诉你前夫要求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