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租约的房屋交房给买家后如果租客不搬出卖方需要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吗? 房主先于租客签订一年的租赁合同,3个月之后房主在未提前通知卖房的情况下,将房子卖出,买主现在要求交房日期到即装修入住,可租客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合适的房子搬走,买家提出如果租客未在交房规定日期搬走就要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上规定的赔偿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请问这种情况卖主需要按合同赔偿买家的违约金吗?还是当初定制合同的合同根本就违反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卖家希望租客把房租转交新房主,但新房主不同意,一定要交房就入住,否则卖家就赔偿违约金,请问买主的这种要求合理吗?如何协调此种情况?谢谢!
2010-11-11 09:36 大山脚下(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程东林律师 2010-11-11 09:43
不用支付违约金.
2 110网律师 2010-11-11 09:55
要看双方买卖合同对此有无约定,卖方在卖房时应该向买方讲明房屋租赁情况,从合同履行来说,卖房负有交付义务,在房屋租赁情况下,应视为违约。双方应积极协调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0-11-11 11:37
看合同的约定,有约定了你违约,当然可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