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咨询 公公10前去世时未留遗嘱,兄妹共6人,婆婆由我们(小儿子)照顾,三年前原房子政府拆迁,协议分了两套,因原房主是公公的名字,所以政府拆迁时让以公公名字补份遗嘱(当时是小儿子书写的,本来觉得是个手续问题,没考虑那么多),遗嘱把原房子分割成两部分由婆婆和小儿子两人继承,再以这两人名字各签了一份拆迁协议,去年新房下来并入住,婆婆 继续跟小儿子生活。到现在新的房产证未来下,今年2月婆婆去世,其他子女对房产有争议,请问这两套房子都是遗产吗?拆迁时那份补的遗嘱留在拆迁办了,如果上法院,会怎么判?
2011-05-30 13:07 水芙蓉200……(陕西-宝鸡)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5月30日 13时4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政府拆迁时让以公公名字补份遗嘱,该遗嘱应属无效,这两套房子都是遗产;
2,当然除非撤销房产登记,否则法院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判决。将在你婆婆名下的房产按遗产在几个子女中平均分割继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政府拆迁时让以公公名字补份遗嘱,该遗嘱应属无效,这两套房子都是遗产;
2,当然除非撤销房产登记,否则法院会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判决。将在你婆婆名下的房产按遗产在几个子女中平均分割继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5-30 20:25
你好,来所详谈吧。
3 2011-05-31 07:42
已回复,必要时联系我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