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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咨询房屋遗产的问题:
请教咨询房屋遗产的问题: 请教咨询房屋遗产的问题:公公名下有一套住房,是公公和婆婆共同购买的,两位老人共有三个子女,两女一子,公公生前说把房子留给儿子和孙女,婆婆和两女儿都说同意,但没写下书面遗嘱和协议,现在婆婆已72岁要把房子公证到孙女名下(儿子和孙女很孝顺),两女儿都说不同意,说她们也有继承权,婆婆就把公公名下的遗产给三个子女及她本人进行了平分,同时婆婆表示要把她名下的房产全部给孙女继承,这时两女儿又说她们放弃她们的那部分继承权,婆婆说那就去公证,但两女儿不去,说同意写一份放弃的协议。想请教大律师两女儿写的放弃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她们写的放弃协议能不能多次重些,并以最后的日期为准?婆婆写的遗嘱怎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我女儿的继承权?
2011-04-24 17:46 我在风中行(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04月24日 19时1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婆婆就把公公名下的遗产给三个子女及她本人进行了平分,同时婆婆表示要把她名下的房产全部给孙女继承,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你婆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她的财产由孙女一人继承,具有法律效力;
    2,两个女儿写的放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她们写的放弃协议可以重些,并以最后的日期为准,理由很简单,他们的放弃行为实际上属于赠与行为,而赠与在交付之前随时可以反悔。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4-24 18:34
先办理遗产过户到老太太名下,再由老太太赠与孙子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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