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不符合国家标准,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本人于2011年4月1日到上海一家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每月工作20天,每天12小时。可是到发工资时只得到1410元。完全不到国家最新工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离职,劳动合同规定的必须提前1个月的条款是否有效???
2011-05-28 09:22 fkk4582(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2011-05-28 12:14
已经过了试用期,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2 李军律师 2011-05-28 22:21
此与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无关联,单位不足额支付加班费,你有权提出要求依法足额支付。
3 110网律师 2011-06-02 13:39
1、你可以以单位克扣工资为由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提前一个月;
2、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
2、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