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公寓没有业委会,如何维权? 江宁一幢民用住宅,因大部分业主把房子返租给一酒店做酒店式公寓,从楼盘交付至今5年,没有人召集成立业委会。目前物管费仍按收房时的协议1.5元/平米高额收取,物业说只有成立业委会才有权更改标准。酒店向旅客出租产生的安全、卫生问题,楼盘空调噪音问题、损坏设备无人维修等等,都对自住的业主造成的负面影响。请问业主该怎么办?江宁房产物业科说了解了解后,没有答复。
2011-05-25 14:40 bCS3238(江苏-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5 16:34
那就继续请求住建局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