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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房产证、面积超出合同数的问题
关于办理房产证、面积超出合同数的问题 我们购买的住宅现在超出合同规定的面积13.6平方,现在要按新平方来办房产证,而开发商让补交超出的面积钱后才给予办理(2010年1月份开发商曾组织办理过一批,当时没有收取超出的面积钱),请问我们该如何争取到自己的权利?如何讨回公道?
2011-05-22 17:26 fzx9534(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22 17:50
13.6平米占你们合同面积的多少?法律规定的幅度是3%。具体可来电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05-22 17:50
1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3 110网律师  2011-05-22 18:45
要看你的总面积是多少。在总面积3%以内是误差,你应该补足差价;超过的部分,不用支付了。
4 姚艳艳律师  2011-05-22 19:59
如果在总面积的3%以内,看合同约定是否补足,否则你有权拒绝。
5 110网律师  2011-05-22 22:21
你好,协商不成时,只能根据你们的合同约定履行,若合同没约定,则按法律规定。
6 李军律师  2011-05-23 12:47
超出面积3%以内的部分,照价补足。3%以外的部分,不需要支付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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