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移动公司合约机,收违约金 今年2月在广州移动公司所购一台苹果6合约机,未能经常在广东区域使用,移动公司每月要在话费中扣254元的违约金。
1、移动公司销售合约机未能清晰告知消费者义务;2、捆绑销售合约机,以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只能在广东区域内使用,否则每月要扣滞纳金;损害了消费者基本权益;3、捆绑销售,以合约限制消费者使用周期、金额、地域4、移动公司行使自由裁量权,使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
请问律师指点,是否可解除合约,追回被扣违约金?
1、移动公司销售合约机未能清晰告知消费者义务;2、捆绑销售合约机,以霸王条款限制消费者只能在广东区域内使用,否则每月要扣滞纳金;损害了消费者基本权益;3、捆绑销售,以合约限制消费者使用周期、金额、地域4、移动公司行使自由裁量权,使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
请问律师指点,是否可解除合约,追回被扣违约金?
2015-09-07 15:38 xiaojf……(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雷衍祥律师 2015-09-07 15:43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5-09-07 15:50
你好!是需要按照合同来处理的。
3 汪志国律师 2015-09-07 21:35
您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确定相关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