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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我爸在赣州市崇义县打工,在工地上被掉下来的钢板砸断了腿,造成了小腿腓骨粉碎性骨折,现在还在医院,医药费是老板出的,现在牵涉到赔偿问题,老板提出赔偿三万元,我们都觉得这个有点少,我爸的腿估计一年多后才能走路,以后也不能做重活,一年后才能把放入腿内的钢板取出。
请问下应该赔偿多少?是去评伤残鉴定还是工伤鉴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可以同时享有的吗?还有这类案子如果要请律师的话,大概要花多少钱?谢谢了,急需帮助。
2011-05-20 22:15 山茶叶(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05-21 08:18
属于工伤的,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和你的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候,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05-21 09:15
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坐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同时享有。律师费用可以详谈。
3 110网律师  2011-05-20 22:29
先申请工伤认定,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4 110网律师  2011-05-23 16:20
三万一般太少了。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残疾等级评定。同时享有。律师费建议找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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