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您好!我哥哥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浙江东阳市受一私人老板雇佣为其工作,于5月6日在工作时右手大拇指从关节处被机器切断,导致右手大拇指完全缺失。我看了一下《工伤保险条例》,达到了6级的标准,但是由于用工方没有任何工商登记资料,所以劳动局不受理。另外,双方有可能协商解决,(东阳市的平均工资是1800元/月,我哥过去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是2000元/月)请问我们参考《工伤保险条例》有没有问题呢?具体的赔偿金额我们要求在多少合适呢?
2011-05-17 10:00 燕子2011(湖北-武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5-17 10:40
根据劳动局能力鉴定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1-05-17 10:47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时按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主张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1-05-17 13:52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到时按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主张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05-17 14:53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