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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2002年8月进入民办学校工作,合同每年都签订,2011年6月30日合同期满,学校告知将不再续签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能要求经济补偿?能补偿多少?
2011-05-20 16:00 小猪嘟嘟28(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5-20 16:37
按照你说的情况你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不续签的话,从08年开始,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
2 110网律师  2011-05-21 10:42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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