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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的债务分担和离婚程序
关于离婚后的债务分担和离婚程序 我丧偶后2005年6月再婚,于2006年患眼科疾病失明,2007年患肾衰竭,现在一直靠透析维持生命,到现在花掉医疗费用3.5万月左右,欠下3万的债务(以我的名义借的)对方一直以婚前患病为由拒绝支付。2007年我们修建了简单的住所,欠下1万的债务(他去借的)。对方有酗酒恶习,四处编造毁我名誉,已经分居1年,感情破裂,期间双方多次提出离婚,但对方的结婚证被他妹妹收缴一直未能协议离婚,我现在想离婚该怎么办?离婚后债务按法律该怎么分担,我该准备些什么手续。请给些建议
2009-07-18 02:12 waterb……(四川-乐山)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年07月18日 12时29分
可以诉讼解决,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 吴俊强律师  2009-07-18 02:31
你好!1、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 喻远军律师  2009-07-18 09:58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4 孙新律师  2009-07-18 10:12
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5 杨一林律师  2009-07-18 20:44
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债务及财产应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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