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的债务咨询 丈夫目前在服刑期间,坐牢以前,夫妻二人共同借款1万元人民币,现在提出离婚诉讼后,法律援助中心说要妻子一个人还。借的款项完全是丈夫一个人使用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还是需要夫妻两人共同偿还?
2011-06-12 15:20 XKl5693(云南-昆明)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6-12 17:04
既然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借款,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的义务。
2 孙新律师 2011-06-12 15:31
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分担偿还的。
3 谷友军律师 2011-06-12 15:57
双方共同还。
4 110网律师 2011-06-12 16:02
你好,如果是夫妻双方都署名写了借条的借款无论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都要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只有对方署名的借款,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你就毋须承担还款义务。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5 110网律师 2011-06-13 10:12
平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