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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我可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我于6月底口头提出辞职,以后都没有写辞职报告,老板也没有给办离职手续,我也没有上班。现在七月,发现6月的综保没交,工资也没发。这样我可不可以,以公司违反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公司赔偿违约金和补偿金。
另外,我的收入是:基本工资+月底固定奖金+固定路费+手机报销费
那如果可以的话,我的补偿金和公司的赔偿金是怎么算?
我现在已在另外一家公司签合同上班了,这个有没有影响?

谢谢!
2009-07-14 11:17 bj2393……(上海-普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14 12:21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补交保险,给予赔偿。
2 110网律师  2009-07-14 11:59
有点困难,因为你也没有书面的辞职报告,但实际情况是你从6月底开始就没有去单位上班,万一到时单位主张说你无故旷工,你该如何处理?但就你6月份实际实际工作应得的报酬,和6月份的社保你是可以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有点困难。
3 110网律师  2009-07-14 14:43
你可以去申请仲裁,按照你的想法去做。
4 110网律师  2009-07-14 15:30
可以要求补发工资,补交保险
5 姚艳艳律师  2009-07-14 19:10
你好,你可以去提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09-07-15 14:14
补偿金为前12个月平均收入,赔偿金就是双倍。员工证明可以,不过效力不高。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7 李华平律师  2009-07-15 18:10
你的主张难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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