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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克扣工资吗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属于克扣工资吗 自2013年入职至今,合同签的工资9000/月,但是自2015年3月份以来工资发的是8000块(原因是说有过一次全体调薪,但是这个调薪并没有文件通知,也没有与当事人协商),由于发工资时没有给工资条的,我之前没怎么关注每个月到底发了多少钱,因为有时请假,以为是扣的工资,直到8月份发7月份工资时感觉数目不对,要求看工资条时才发现被调薪了。现在要求他们补发工资他们不肯。
请问
1.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这种情况离职能不能申请经济赔偿?(好像说有这样的规定:未支付足额的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并赔偿每满一年赔偿1个月的工资)
3.自己辞职算不算是解除劳动合同?
2015-08-21 13:53 fengyu……(广东-深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谈自成律师  电话:13128910210  2015年08月21日 14时24分
公司的行为属于克扣工资,你可以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到一年视为工作一年,不到半年补偿你半个月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可点击本律师主页,看一下本律师在成功案例中分享的“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经济补偿金获胜案”。可来电咨询
2 雷衍祥律师  2015-08-21 13: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刘祖虎律师  2015-08-21 14:0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5-08-21 14:08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的请求是未足额发放工资  3.目前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要以书面要求公司补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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