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能否认定为工伤? 职工张某驾驶机动车位单位送货途中,一小孩突然横穿马路,张某立刻刹车,小孩由于过度惊慌而摔倒,但未造成任何伤害。张某出于人道精神,上前扶起小孩,此时小孩家长及几名亲友冲过来,不由分说将张某殴打致残。
2011-05-10 19:30 luckyb……(广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05-10 19:36
张某没有受伤不认定为工伤,但张某是职务行为,此次事故由单位先赔偿给伤者,在向张某追偿
2 110网律师 2011-05-10 19:37
这个属于典型的工伤,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吧。
3 胡爱军律师 2011-05-10 19:48
应当按工伤对待,同时,小孩家长构成刑事伤害,报警
4 李开宏律师 2011-05-12 10:51
属于工伤,尽快申请认定工伤, 以及劳动能力鉴定, 享受工伤待遇。
报警, 加害方构成故意伤害刑事责任。
报警, 加害方构成故意伤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