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协议与签订的正式合同出现误差纠纷 产权人是我老婆和她父母,由于当天签订协议我代替产权人到中介详谈,当天的协议上写明是8月10号前过户,8月份以后房租归买受人收取(带租约)。后来到了正签那天我没到场,中介私自更改日期改成8月30号前过户,我老婆和她父母没详细了解就签订了合同,现在中介通知由于下家办不出贷款,要拖到8月30号左右过户。请问我8月份的房租需要给下家吗?没过户的房子租金交给下家收取这算显失公平吗?
2015-08-15 20:54 a41017……(上海-宝山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2015-08-15 21:05
可与下家协商,要求产权变更后,再收取房租。
2 张鹤生律师 2015-08-15 21:49
建议协商为好。
3 110网律师 2015-08-15 23:21
尽量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