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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精神疾病患者证件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持有精神疾病患者证件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吗? 她是个中年妇女,在我们的四合院住的时间不长。属于买的公家房子。我们院子现在都装修了。她处于东屋,现在只想霸占整个院子的面积。我们是北屋,我们老人本身在那住了很久了。现在老人身体不好 冬天就不在那里生活,现在她就觉得家里没人,一直欺负别人,就因为她持有精神病证。她霸道在打了我们家人还说自己是无辜的,应该说他很聪明。没有什么精神病的症状。但是她太欺负人。我想咨询您,她如果这个精神病疾病证件真的有,她打了人还不受法律制裁吗?家里还有老人,总要回到老房子去住,就害怕她再把老人折腾的够呛。麻烦你给解答下.谢谢.
2011-05-06 21:56 sunyon……(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英律师  2011-05-06 22:1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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