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不是可以对我进行起诉?? 我借了一朋友的钱,打了欠条的,但是我已经按照欠条上的内容还清了本金,欠条上也没有注明要我赔偿精神损失费,现在我朋友要我对她进行精神上的损失赔偿,不赔偿的话,就要起诉我,我想请问这样是不是真的可以起诉到我???麻烦你们给我答案,谢谢!!
2011-05-06 02:58 skyjun……(广东-惠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5-06 07:36
这种情况不属于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所以他是不可以起诉的,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2 110网律师 2011-05-06 03:08
她如果起诉你,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 110网律师 2011-05-06 07:02
让她起诉好了,法律上不支持借款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把还钱的原始凭证保留好等开庭用。
4 李开宏律师 2011-05-06 10:10
借款不存在精神损害的问题, 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其起诉你赔偿精神损害, 你要积极应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