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在工作中脑出血有签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工伤 家人是在水泥公司熟料分厂工作是负责在更换气阀,再配料领取后去了阀门打纸垫打了一会儿突然感觉头痛头晕在同事的扶持下到了休息室休息就开始呕吐,可是过没一下感觉眼睛看不见东西就送到医院,在医生的建议下拍了ct,说是男出血立刻采取了手术。我想知道我们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报工伤,我们有考勤,劳动合同。我们找了厂领导可是他说家人是属于劳动派遣, 已经帮我们报备工伤到劳动局了,那我们又找了劳动公司,他们没有明确回应,事情都已经过了一个星期了。
2015-08-11 13:09 以后在见(福建-三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8-11 13:20
不论是否属于劳务派遣,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 张 静律师 2015-08-11 13:29
如果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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