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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发生意外火灾,是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请问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中发生意外火灾,是工伤还是人身伤害 是一位朋友在江苏常州一工厂打工;经一朋友介绍(09年8月下旬)请假到广东给一工厂火窑点火。工作中,由于厂方原因意外失火,至他身体9级烧伤,面部9级烧伤,手部10级功能损伤(以上为司法鉴定结果)。但同广东老板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住院治疗期间的费用都是广东老板承担的;可是自去年事故到今年2月底,本人一直不能工作;且家中还有近80岁的老母要抚养,还有大儿子在老家读高二,小儿在常州读初二。现在如果走司法调解;一次性赔偿大约多少,  律师费大约多少。
2010-04-01 10:45 BZJBXZ……(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04-01 10:51
属于工伤,尽快鉴定伤残,再计算赔偿数额
2 110网律师  2010-04-01 12:50
属劳务关系,很难认定到工伤,有需要可面谈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04-01 13:52
属于雇佣,可以与当地律师联系
4 110网律师  2010-04-02 12:23
如不构成工伤,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赔偿大概为5万元左右,但根据你所从事的工作不同及户口性质不同,赔偿金额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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