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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告知原因吗?
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告知原因吗? 我是(被迫)主动辞职,并且写了辞职申请,原因写的是“个人,家庭及多种原因,综合因素”“望予批准”;

    所谓被迫主动辞职,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诸多违法之处,包括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加班费,劳动条件和地点发生重大改变(从北京办事处到外省集团总部),都可以证明。并以欺诈手段签订了虚假合同(工资数不对能证明,签订日期往前签的不能证明)
    请问我是否可以依据三十八条和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十五条得到经济补偿。
    是否要提前告知用人单位?是否在辞职申请上必须写明因用人单位违法导致我辞职,才能得到补偿?
    还有个问题,未缴纳社会保险还用我提供证明吗?
    如果合同是倒签的,比如入职是5月,实际11月才签,但是签订日期写的是11月,只有人证,是不是无法证明合同的签订日期。
    
    还有个问题,25%延迟支付是不是已经不支持了?


盼复,万分感谢!!!!
2009-07-09 11:52 sywb(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7-09 12:22
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可以诉诸劳动争议,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2 赵江涛律师  2009-07-09 14:21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3 110网律师  2009-07-09 14:34
非常同情你的遭遇。可协商、投诉或申请仲裁,依法要求相关待遇
4 孙新律师  2009-07-10 05:42
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解决。
5 马国华律师  2009-07-10 13:12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用告知原因,但是不能索要补偿金, 如果能够明确提出是被迫解除的理由,可以考虑要求补偿金。 
6 孙新律师  2009-07-10 16:59
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7 祝永根律师  2009-07-10 20:05
你好!
应当明确辞职原因!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8 孙新律师  2009-07-21 22:16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天创世缘D1座1506号北京市新坐标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5818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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