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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和孩子问题)
关于离婚(房产和孩子问题) 我与老公2001年在我户籍处登记结婚,现在有两个女儿,目前老公想已我没生有男孩为借口,想与我离婚。 我现在与婆婆(公公已去逝)、老公的弟弟一家生活在一幢楼(五层,居住面积达400多平方),没有房产证,有土地使用证,证件持有人为我老公和老公的弟弟,该房我老公的弟弟并没出一分钱,一分力,大部分钱由我婆婆出,我和老公出了一部分。 我想咨询如果我离婚,想要两个女儿,我应该怎样争取属于我的财产?谢谢!
2011-05-03 02:06 aTd6580(广西-钦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03 07:33
女儿抚养权你与老公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依法判决;
财产问题,属于家庭成员共有,可先要求析产,再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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