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孩子、房产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于2007年离婚(男方要求我放弃财产和孩子才答应和我离婚)。现在我的孩子想和我生活在一起,我现在也有能力抚养孩子,可是当时的离婚协议对我很不公平(是他背叛婚姻,我当时精神崩溃无力和他争执),我想把孩子接过来抚养,并希望以前的房产各分一半,孩子的生活费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协商不成,起诉法院,法院能受理吗?我能胜诉吗?谢谢!
2011-03-03 14:55 nanfan……(吉林-长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3-03 14:59
1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2 但房产分割可能已过时效。
2 谷友军律师 2011-03-03 15:03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财产分割已过时效。
3 孙新律师 2011-03-03 15:12
可以起诉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房产分割因时效已过不能被支持
4 李同红律师 2011-03-03 17:48
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财产分割已过时效。
5 李云峰律师 2011-03-05 15:03
你好:
1、房子不能再要求,因为以前有过协议。
2 、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1、房子不能再要求,因为以前有过协议。
2 、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