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碰撞后,修车时是否要求双方协商达成共识 本人是捷达车,于2011年4月24日在小区内撞到路虎车的左侧车门。当时122交警定我全责。被撞车强烈要求去4S专卖店维修,通过电话与4S店沟通后得知,被撞部位全部更换新的,这样一来,修车费用高出了很多倍。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2011-05-02 16:34 KDN1837(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5-02 22:06
不合理,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 李同红律师 2011-05-02 16:48
你好,不合理,超出部分可以拒绝赔偿。
3 孙新律师 2011-05-02 16:53
超出部分可以拒绝赔偿
4 赵江涛律师 2011-05-02 17:11
可以拒绝赔偿超出部分
5 李建成律师 2011-05-03 09:26
不合理.
6 孙新律师 2011-05-03 09:46
超出部分是可以拒绝赔偿的,具体情况建议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