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无法工作却被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合理吗? 本人在公司做事工龄达20多年,于2010年8月每个月交病假单请病假至2011年1月,现由于身体原因依旧无法正常工作,要求继续请病假,公司却以最多只能请半年为由拒绝,因此2011年2月至2011年3月期间没有正常交病假单,现公司却以本人在2010年2月至2011年3月旷工数月之久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样的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能否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
2011-05-01 22:00 Dts4766(湖北-武汉)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5-01 22:40
职工在生病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法,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你本人不需要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同时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
2 胡爱军律师 2011-05-01 22:02
如果身体经诊断确实有病,公司做法错误,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3 110网律师 2011-05-01 23:02
你好,职工在生病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法,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你本人不需要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同时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建议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1-05-01 23:05
可以要求合法经济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1-05-02 11:18
你可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到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6 110网律师 2011-05-03 09:29
经济补偿、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