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关于房屋纠纷 问下大侠们 我们这有集资购买商品房,当时按户头算,我奶奶当时健在,问大爷大姑他们要不,结果他们都不要,于是我家出了我奶奶的份额。把这一户头算到我家了(收据上有标注)。现在由于我奶奶去世了,商品房出租盈利了,他们想平分当时属于我奶奶的份额,是否合理,是属于遗产吗?
2011-04-28 23:07 张超行(山东-济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4月30日 07时56分
如果只是占用了你奶奶的名字,而实际出资人是你们家人的话,不应当算作遗产。你的大爷大姑无权分割
2 110网律师 2011-04-29 10:12
如果当时没有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处理,那么现在就是你奶奶的遗产。建议好好沟通处理为好。
3 李海英律师 2011-04-29 13:33
收据上有标注是怎么意思?具体可以带资料到所里咨询。
4 110网律师 2011-04-29 20:29
你好,该房中你出资购买的你奶奶的份额不属于你奶奶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