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要求辞职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吗? 我于08年3月份进公司,公司当时没有跟我签合同够买社保,到09年4月份才跟我签定的合同,合同期限到2011年月1日,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要我在签合同我不愿意在续签合同,所以提出辞职,象我这种情况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吗?法律上说1年以后应该是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他这算不算违法呢?公司的规定就是必须干满1年以后才签合同够买社保这些合法吗?
2011-04-28 14:06 GDz3267(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4-28 16:14
公司09年4月以前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均违法,可以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