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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产权与是否可以继承
楼房产权与是否可以继承 父亲生前给女儿交首付买了一套新民居,写的女儿和女婿的户名。但是1年后车祸去世,得到赔偿金27万。此时是否那套楼房就不能按照;父亲的生前口头意愿把赔偿金继续交楼房剩余款项?『剩下余款父亲承诺由他承包』
2015-08-03 05:02 961657……(河北-张家口)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8-03 10:04
你好,赔偿金不能抵债。
2 任志盛律师  电话:18903132908  2015-08-04 15:14
你父赔偿金是基于其被侵害和其家庭关系决定,与新民居无关,余款只能由居住人或产权人承担。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3 孙新律师  2015-08-03 05:04
赔偿金一般是参照遗产继承
4 孙新律师  2015-08-03 11:12
有其他争议,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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