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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截止日期应该是哪个啊?
请问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截止日期应该是哪个啊? 尊敬的各位律师:
    你们好!
    我朋友在08年11月发生工伤,在08年12月劳动局社保局认定属工伤,2010年1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属于9级。现在他已经辞职,但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原单位还没发。原单位在拖这个事情,但是感觉现在闹上仲裁或者法庭有点不厚道。现在不明的是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不是离开工作单位一年?(他是有编制的职工,2010年10月人事局颁发的辞职证,但是在填写上交人事局批准的表格上写了2009年11月经单位领导同意,离开工作岗位)所以,请问,他这种情况申请仲裁的截止日期究竟是从2009年11月开始算还是从2010年10月领辞职证开始算啊?
    谢谢帮忙!
2011-04-25 16:17 zhiyi1(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喻远军律师  2011-04-26 04:43
劳动仲裁应当在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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