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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问题 我在一家软件公司做行政,我已经提出离职半个月了,可我等不了一个月必须走,相当于我没有按合同法中规定的提前三十日内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我也直接没去公司了,本来我也是想把工作交接好才走,可公司里的人不给我交接,我想请问一下,1得向公司赔多少违约金?2公司应不应该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呢?3是不是可以按自动离职处理呢?谢谢!非常急,因为后天我将去外省了,想在走之前将离职手续办了
2008-09-26 21:46 红华加绿叶(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09-26 21:51
1,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就应该给,没约定就没有;2,公司应当给你办离职手续;3,是不是自动离职没有啥关系.
2 110网律师  2008-09-26 22:01
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就应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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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杨一林律师  2008-09-26 22:32
1、合同如果在2008年1月1日前签定,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就应该给,没约定就没有;2008年1月1日后签定的合同,只能就保密和培训方面约定违约金,其他方面不允许约定,即使有,也无效。2,公司应当给你办离职手续;3,是不是自动离职没关系
4 110网律师  2008-09-27 11:31
1、按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2、公司应当办理离职手续;3、可以自动离职。
5 陈新明律师  2008-09-27 12:37
首先,你与公司的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如果是08年以后签的,除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其余的都不用支付违约金;若是在08年以前签订的合同,就应该依照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来支付;其次,公司为你办离职手续是在你提出书面的辞职材料三十日之后,在三十日内公司可以拒绝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6   2008-10-02 16:13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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