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问题 双方口头协议买卖房屋,价格为10万元,买方并预付1万元定金,卖方写了一张收条给买方,上面写有房屋价格为10万元,今收到1万元定金。现在卖方不想卖房了,这算违约吗,要不要付违约金呢?谢谢!
2009-07-01 21:37 mjy53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01 21:48
属于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110网律师 2009-07-02 07:22
有法律依据
3 苏静律师 2009-07-02 07:30
需要支付违约金。
4 110网律师 2009-07-02 08:08
1、如果买方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解约情形,卖方不想卖房构成违约。2、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 110网律师 2009-07-02 10:01
可要求双倍返还
6 姚艳艳律师 2009-07-02 14:22
有法律依据。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违约金。
7 110网律师 2009-07-02 21:38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欢迎电话联系13661715723
8 110网律师 2009-07-04 08:35
属于违约,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