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总部在浙江台州,本人2008年开始在武汉分公司工作已经七年多 公司总部在浙江台州,本人2008年开始在武汉分公司工作已经七年多,现在总部要撤销武汉分公司,前几天公司已经安排负责人一个个口头通知月底撤销分公司,公司提出员工可以去总部任职如果不愿意去就自愿辞职,这明显是不愿意给员工补偿的手段,请问我们可以找公司要求补偿吗?大概可以
2015-07-26 14:40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7-26 14:51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问题
我工作是在宁波分公司,总部在广州,现在公司撤走,我们不愿去的选择离职
1个回复本人在现公司已经工作十一年了!可是目前社保,才交了六年,马上准备辞职
0个回复大学毕业 到广州工作 户口在原籍浙江,刚开始回复公司是迁户口的,公司也发了接受函(非广州市生源
0个回复你好:请问我现在一家公司己工作了近7年。在开始的2一3年公司都没有给本人买红社俘保
0个回复我在南雄大润发工作,自己已经买了南雄的保险,但所做公司总部在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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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你好!我是2014年到的目前公司。公司总部在上海,昆明属于成都分公司。本人从2014
1个回复我在公司工作17个月,公司是新成立的分公司刚开始没有给我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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